为持续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有力震慑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营造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行政处罚公正、公开原则,温州市苍南县应急管理局通报近期查处的5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3年7月20日,苍南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温州市某某印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使用危险物品的生产车间、储存危险物品的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的规定,半岛bd体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苍南县应急管理局依法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对该企业罚款人民币3.5万元、对主要负责人罚款0.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2023年6月6日,苍南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苍南县观美工业区的温州市某某展示设计制作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发现该单位员工苏某某正在进行电焊作业,经执法人员问询并查证苏某某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苍南县应急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违法行为,并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1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2023年6月15日,苍南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温州某鞋业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发现该单位有一烘干箱属于有限空间,该单位有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对该烘干箱的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但未对烘干箱的有限空间作业提出防范措施。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贸企业应当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第(一)项,苍南县应急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3100元、主要负责人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四:2023年2月9日10时许,苍南县应急管理局局执法人员对温州某某针织制衣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现场有进行电梯安装作业,电梯井旁有一台电焊设备半岛bd体育,经询问,该电焊设备系温州康辰电梯有限公司所有,使用人为该电梯公司安装工人黎某某,黎某某未能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苍南县应急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违法行为,并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1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五:2023年6月15日,苍南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苍南某某涂料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在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居民区楼下临时仓库内储存131桶白兰牌船舶漆(氯化橡胶防污漆23KG/桶)、22桶香蕉水等危险化学品。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条第三款(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半岛bd体育、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的规定。苍南县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8月22日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苍南县公安局于2023年8月23日予以立案调查。
以上的典型案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暴露出个别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形态不足,未能落实《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半岛bd体育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重视,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各生产经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重视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意义,向员工做好宣贯,严格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将隐患整治于萌芽状态,确保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