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精神,根据《山东省推动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实施方案》(鲁商字〔2024〕116号)要求,切实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升居住品质。结合实际,特制定烟台市2024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实施细则如下:
自本实施细则发布之日起最晚至2024年12月31日(后续根据国家、省政策变化适时调整)。补贴资金额度实行总量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市商务局将在政策截止期前在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及时发布公告。
对个人消费者在烟台市域内本人名下合法产权住房进行装修过程中购买的装修物品和材料给予旧房装修补贴,包含门、窗、地暖管或散热器、分集水器、木地板、瓷砖、乳胶漆、壁纸、淋浴房或淋浴隔断、定制板材及相关辅料、配件等。补贴标准为装修实际购买物品和材料最终销售总价的20%,每位消费者限1房,每房限补贴1次(住宅产权共有人仅限1人申领),每人且每套房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万元。采取先装后补方式,由装修商家先行垫付,统一申报审核后集中支付给装修商家。
对个人消费者在烟台参与政策商家购买洗碗机、蒸烤一体机(微波炉)、净水器、垃圾处理器、智能马桶(智能马桶盖)、浴室柜、护理床(床垫)、轮椅(助行器)、智能家用监测预警设备(视频监控,跌倒、坠床、生命体征监测雷达,烟雾、燃气、积水报警器等)、紧急呼叫设备、扫地机器人、智能控制(含网关、路由器、智能插座)、智能照明、智能门锁、智能影音(智能音箱)、智能窗帘轨道、智能晾衣架、智能床(智能床垫)、智能座椅(智能按摩椅)、智能健身设备等,进行补贴。对购买有能效和水效行业认证标准产品的,2级、1级能效或水效标识产品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件(套)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20%,补贴金额分别不超过1500元、2000元。对购买无能效或水效行业认证标准产品的,补贴标准为每件(套)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件(套)补贴金额不超过1500元。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仅可享受补贴1件(套)。采用购买环节支付立减方式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由销售商家先行垫付,统一申报审核后集中支付给销售商家。个人消费者在享受政府补贴同时,可叠加享受商家优惠政策。鼓励销售商家对持有烟台优才卡、烟台优青卡的个人消费者进行叠加优惠。列入家电以旧换新的8类家电产品不在本次补贴支持范围内。
(一)在烟台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销售符合本次补贴产品经营范围的商家。1个商家可以同时报名旗下多个门店,但1个门店只能对应1个商家,不得以1个门店注册多个商家的形式参加消费政策。
(二)在烟台市域范围内须有正规实体门店,能够提供补贴相关商品服务,具有一定的仓储及配送能力,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三)具备补贴垫资能力和及时退还补贴资金能力。对消费者核销补贴要先行垫付相关资金,对退货的补贴商品,能及时将补贴款按原渠道退回。
(四)具备补贴发放核销条件,能与相关平台对接,按照商务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准确报送销售数据等相半岛bd体育关材料。
(五)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具备处理消费者咨询、服务和投诉的能力。
(七)原则上参与旧房装修的装修商家,须有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含)个月以上的员工4(含)名以上。
参与商家和个人消费者报名均需通过“烟台家装焕新”微信小程序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报名。
1.需按平台提示提交资质审核材料,区(市)、市两级商务和住建主管部门按职责对商家信息进行审核。
2.平台实行动态管理,依据商家在家装“焕”新过程中的产品质量、交易行为、使用效果、信誉评价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定期进行综合评定。
2.个人消费者除按要求在平台注册,还须下载注册云闪付账户,并绑定本人名下任意1张一类银行卡。为确保消费者能够成功获取补贴资格和享受补贴,平台和云闪付注册手机号必须一致。
补贴申领期限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必须于2024年12月31日24时前及时上传完整证明材料并申报;补贴申报端口于2024年12月31日24时关闭。
(1)申请补贴的个人消费者需在2024年9月24日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申请补贴的个人住房所在的房屋建筑工程需在2019年9月24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2)个人消费者在平台主页选择“装修类补贴”项,按平台要求报名审核通过后获得“住宅装修码”,即可在平台内筛选装修商家获取服务。
(3)个人消费者与装修商家签订正式装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自本实施细则发布之日起最晚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有效〕,装修商家即可扫描消费者的“住宅装修码”创建装修记录并具体实施装修工程。
(4)装修过程中,须根据平台要求,由装修商家协助个人消费者按装修进程上传装修视频和相关资料。
(5)装修完成后,装修商家在平台“确认完工”,平台自动向个人消费者发放“电子抵用券”,当日有效。
(6)个人消费者必须在“电子抵用券”有效期内,一次性支付政策补贴范围内的装修物品和材料费用,不可拆单支付,付款时即可享受补贴立减,补贴金额由装修商家先行垫付。个人消费者因未及时完成支付导致“电子抵用券”过期的,经商家申请平台可再次发放“电子抵用券”。
(7)补贴审核发放,装修商家协助个人消费者上传POS机签购单和发票〔发票购买方名称、合法房屋所有人和平台注册人须一致;发票项目名称栏或规格型号栏须按补贴范围要求,逐条列明实际采购的物品和材料明细;签购单和发票开具时间自本实施细则发布之日起最晚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有效〕。双方在平台内确认后提交补贴申请,经区(市)、市级商务和住建主管部门分别审核通过后,补贴统一发放至装修商家半岛bd体育。
(1)个人消费者在平台主页选择“家居产品类补贴”项,按平台要求报名通过后,即可选择所需产品类别获得对应的“焕新”补贴码。获码后,可在平台内查询销售商家并前往实体店购买产品。
(2)个人消费者购买产品时,销售商家扫描个人消费者的“焕新”补贴码,平台自动向个人消费者发放“电子抵用券”,当日有效。付款时即可享受补贴立减,补贴金额由销售商家先行垫付。个人消费者因未及时完成支付导致“电子抵用券”过期的,经商家申请平台可再次发放“电子抵用券”。
(3)补贴审核发放,销售商家协助个人消费者上传POS机签购单和发票〔发票购买方名称、和平台注册人须一致;发票项目名称栏或规格型号栏须按补贴范围要求填写;签购单和发票开具时间自本实施细则发布之日起最晚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有效〕。
(1)补贴资金采取“集中审核、分期发放”方式,原则上以10天为1个审核周期,审核通过后直接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商家,审核结果将在官方网站公布。
(2)个人消费者在购买补贴产品后发生退货的,视为主动放弃该类产品的补贴资格。商家必须按照个人消费者的实付金额以“原路返回”的方式退款。商家已收到政府补贴款的,须将补贴款全额退回指定账户,同时将退单信息及相关凭证上传平台,推送至烟台市商务局确认退款信息。
(一)商家应准确向个人消费者介绍所售服务和商品对本消费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有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二)商家有责任协助个人消费者在平台上提交相关资料,对补贴申报材料的真实、完整、有效负责,申报材料如有问题,商家自行承担问题订单的补贴资金。造成政策资金损失的,向商家追回相应损失,并取消其参加本次政策补贴资格。
(三)如发现商家、个人消费者存在作弊舞弊、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刷单、套现、提供虚假证件或发票、虚假交易等)骗取套取政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向有关商家和个人消费者追回相应损失,取消其参与本次政策补贴资格。同时按照失信惩戒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按照半岛bd体育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牵头做好资金分配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具体实施家装“焕新”补贴、信息发布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拨付、清算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协助开展装修商家和旧房装修类消费者报名资格的审核认定工作。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商家参加和初步审核,做好辖区内的商家组织服务等工作。
(二)加强宣传推广。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做好宣传解读,引导广大消费者及时正确了解补贴政策。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策答疑,确保群众和商家合理诉求及时得到处理,为家装“焕新”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示范引导。要强化行业协会的促进、规范、引导作用,建立快速纠纷协调机制,强化行业自律,为参与商家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强化鼓励商家开发“一站式”整装产品方案套餐,在平台上集中展示,供个人消费者选择。
(四)加强监督管理。市商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过程的监督指导,通过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半岛bd体育,严防借机涨价、重复购买、非法翻新、以次充好等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对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并督促企业整改,强化闭环管理。设立咨询服务及投诉举报电话,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烟台市域范围内符合资质要求的商家,通过公众号及其他官媒了解政策信息,搜索登录“烟台家装焕新”微信小程序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报名。
商家登录平台主页选择“装修类补贴”项,阅读商家报名须知,并选择和录入相关材料,如下:
7.装修类商家加盖公章的参保证明〔参与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的装修商家需上传缴纳3个月(含)以上至少4名(含)人员的参保人社保证明截图〕;
13.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的”公共信用信息概览”页截图);
14.加盖公章的其他资质文件(商家其他荣誉资质文件,商品材料类商家可上传检验检测报告、绿色十环认证、绿色建材认证等资质文件);
商家提交报名后,可在平台主页“商家报名查询”查询审核状态,如审核未通过,可依照审核意见修改重新提报。
商家报名申请审核通过后,点击进入“商家中心”,进行营销内容及子账号管理配置,具体如下:
1.依次点击“设置”—“基本信息”—“商家标识(LOGO)”,上传图片。
2.依次点击“设置”—“营销配置”—“第三方外链配置”,配置微信小程序或H5页面链接。(商家指定的官网、小程序、公众号)。
3.依次点击“设置”—“营销配置”—“分享海报配置”(介绍商家核心服务内容或分享文案及图片)。
4.依次点击“人员”—“发送邀请链接”,根据需求为商家工作人员添加核验权限账号(将链接转发给需要添加的店员,店员点击邀请链接,填写姓名、手机号,绑定账号)。
商家(含已开通的管理子账号)访问平台,选择“商家中心”项,扫描个人消费者“‘焕新’补贴码”或“住宅装修码”,创建并提交个人消费者交易记录和相关材料,操作如下:
装修商家与个人消费者签订正式装修合同装修后,在平台点击“创建提报”,扫描个人消费者的“住宅装修码”,确认个人消费者信息后,创建补贴记录。
在“商家中心”项,选择消费者对应的补贴记录,根据平台要求,按装修进程上传相关资料,操作如下:
(4)点击“装修后”,上传装修完成后视频、装修验收报告单(需商家盖章和个人消费者签字)。
装修前、中、后视频必须按装修过程依序上传,体现装修过程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可多条上传,一经确认后,将无法修改。
装修商家使用指定POS机,选择“装修类”全额收款,提醒个人消费者使用“云闪付”扫码或“云闪付”绑定的银行卡刷卡1次性支付(不允许拆单支付)产品金额,即可享受补贴立减。
(1)装修商家在“商家中心”项,选择消费者对应的补贴记录,点击“填报”,上传POS机签购单和装修发票,确认提交。〔发票购买方名称、合法房屋所有人和平台注册人须一致;发票项目名称栏或规格型号栏须按补贴范围要求,逐条列明实际采购的物品和材料明细;发票开具时间自本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有效〕
(2)装修商家提醒个人消费者依次进入“装修类补贴”—“补贴申报”,确认商家上传资料无误后点击“确认”,即可上报申请补贴,可实时查看审核状态。
销售商家在平台点击“创建提报”,扫描个人消费者的“‘焕新’补贴码”,确认个人消费者和购买意向信息后,拍摄上传购买产品,创建补贴记录。平台自动向个人消费者发放补贴资格。
销售商家使用指定POS机,选择相对应品类全额收款,提醒个人消费者使用“云闪付”扫码或“云闪付”绑定的银行卡刷卡1次性支付(不允许拆单支付)产品金额,即可享受补贴立减。
(1)销售商家在“商家中心”项,选择消费者对应的补贴记录,点击“填报”,上传POS机签购单和购物发票,确认提交。〔发票购买方名称和平台注册人须一致;发票项目名称栏或规格型号栏须按补贴范围要求填写;发票开具时间自本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有效〕。
(2)销售商家提醒个人消费者进入“家居产品类补贴”,确认商家上传资料无误后点击“确认”,即可上报申请补贴,可实时查看审核状态。
在烟台市域范围内有旧房装修或购买家居产品需求的个人消费者,通过公众号及其他官媒了解政策信息,搜索登录“烟台家装焕新”微信小程序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报名。
(一)旧房装修个人消费者报名:登录平台主页选择“装修类补贴”项,上传录入本人身份证正面照片、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房本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不低于 2 张照片)、家庭住址(家庭住址须与房本信息中地址一致)、装修时间(补贴要求时间范围内)。
个人消费者提交的报名材料,经区(市)、市两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个人消费者手机端获取“住宅装修码”,即可在平台内筛选装修商家获取服务。若审核不通过,资料退回修改后可再次提交。
(二)家居产品个人消费者报名:登录平台主页选择“产品材料类补贴”项,上传录入本人身份证正面照片、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
个人消费者按平台要求报名通过后,即可选择所需产品类别“添加申报”,即可获得对应的“焕新”补贴码,未选的品类,后续可通过“添加申报”自行追加。获码后,可在平台内查询销售商家并前往实体店购买产品。
1.个人消费者与装修商家签订正式装修合同,装修商家即可扫描个人消费者的“住宅装修码”创建装修记录并具体实施装修工程。
2.装修过程中,须根据平台要求,由装修商家协助个人消费者按装修进程上传相关资料,如下:
3.装修完成后,须根据平台要求,由装修商家协助个人消费者上传相关资料,如下:
装修商家在平台“确认完工”,平台自动向个人消费者发放补贴资格,个人消费者1次性支付(不允许拆单支付)旧房装修中实际采购的物品和材料金额。个人消费者通过指定POS机,使用“云闪付”扫码或“云闪付”绑定的银行卡刷卡支付产品金额。
(3)发票:发票购买方名称、合法房屋所有人和平台注册人须一致;发票项目名称栏或规格型号栏须按补贴范围要求,逐条列明实际采购的物品和材料明细;发票开具时间自本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有效。
4.第1、2、3项完成后,个人消费者须通过平台选择“装修类补贴”项,查看并确认装修商家协助提交的相关资料。
1.个人消费者购买产品时,销售商家扫描个人消费者的“焕新补贴码”,并拍摄购买的产品创建购买记录后,平台自动向个人消费者发放补贴资格。个人消费者通过指定POS机,使用“云闪付”扫码或“云闪付”绑定的银行卡刷卡支付产品金额。
(2)发票(发票购买方名称、和平台注册人须一致;发票项目名称栏或规格型号栏须按补贴范围要求填写;发票开具时间自本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有效)。
3.第1和2完成后,个人消费者须通过平台选择“产品材料类补贴”项,查看并确认装修商家协助提交的相关资料。